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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走那天,她揪住我的袖子哭哭唧唧,说一定要想她,说要给她带好吃的,还要给她买漂亮衣服,可是就是不说,她也会想我。
于是,我扯下她的小爪子,冷气道:“想你能当饭吃?”
说完,头也不回就走了。
后来,我在外这么些天,才明白过来,原来想念真的能当饭吃。天凉了,便想她有没有加衣服,夜深了,便想她有没有踢被子,万家灯火亮起时,我想她有没有在吃饭,有没有在想我。
或许因为她是我养大,或许我把她当妹**了,总归她是我的,要黏也只能黏我一个。
于是,那次回山,我买了个小铃铛挂在了她手上。她每每走路时,一响一响,就好像在昭示她是我的一样。
她逐渐长大,似乎越发好看,山下的女子都不及她的风光。但撒娇的样子还是像小时候一般,于是她央着我时,我便想起我怀中那个小团子,便什么都答应她了。
十九岁那年,我再次外出历练,碰上了一群狐妖,她们**了衣服在我面前扭动,我趁机挥剑斩断了她们的尾巴。我觉得她们恶心,她们觉得我不是男人,我说:“修为不够就别出来丢人现眼。”
她们哭着跑了,我用那几条尾巴给她做了一条围脖,果然是千年狐妖的毛,又白又亮,衬得她的脸格外好看。
她很是高兴,围着它在雪地里转了两圈,白色的裙角展开如同一朵水仙花,雪落在她小巧的鼻尖上,通透白皙,那一刻我的心化了。
这种感觉太过奇异,我叫住了她:“师妹。”
她扬着笑向我奔来,圈住我的腰,开心地在我怀里乱蹭。我扯下她的围脖,在她疑惑的眼光中,施法将它扬成了灰,这狐狸尾巴定是被那群妖精施法了,怪我大意。
“戴戴就行了,我送别的给你。”
于是,我又寻了个金铃铛给她,是件仙宝。她却闭门不见,说再理我是狗。
女子大了都这般喜怒无常?我不太能理解,放下铃铛便走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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