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猎尽天龙夏玉芳范迩

兽十斤 著

其他类型连载

那杯酒还没送到嘴边,一道寒光蓦然亮起,从我面前一闪而过,手中的酒杯瞬间便已断成了两截,上端的一圈杯口顺着寒光的去势滑落,惊呼尖叫声立即在耳边响起,也分辨不出有没我那女人的声音。削断杯口的刀光既快且准,可是既没杀气,又少了一丝灵性,不能带来实质性的威胁;更吸引我注意力的,反而是手中的杯子。我曾经听说过,为避免在不断迁移中损坏,草原上的牧民们都用金属制做饮食器具,其中最富裕的更是用昂贵的金子制作杯盏,此时我手中的金属酒杯,被削去一圈,露出黄澄澄的断层,果然像是足料的黄金所制。“好杯子!”我的喝彩声脱口而出。“好刀法!”水猴子坐我旁边,捡起那掉落的杯圈,边观看边赞叹,然后装入了自己的裤兜。旭烈虎就站在我的身前,听得喝彩声,却没听清我夸赞的...

主角:夏玉芳范迩   更新:2024-12-14 19:17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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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女主角分别是夏玉芳范迩的其他类型小说《猎尽天龙夏玉芳范迩》,由网络作家“兽十斤”所著,讲述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故事,本站纯净无弹窗,精彩内容欢迎阅读!小说详情介绍:那杯酒还没送到嘴边,一道寒光蓦然亮起,从我面前一闪而过,手中的酒杯瞬间便已断成了两截,上端的一圈杯口顺着寒光的去势滑落,惊呼尖叫声立即在耳边响起,也分辨不出有没我那女人的声音。削断杯口的刀光既快且准,可是既没杀气,又少了一丝灵性,不能带来实质性的威胁;更吸引我注意力的,反而是手中的杯子。我曾经听说过,为避免在不断迁移中损坏,草原上的牧民们都用金属制做饮食器具,其中最富裕的更是用昂贵的金子制作杯盏,此时我手中的金属酒杯,被削去一圈,露出黄澄澄的断层,果然像是足料的黄金所制。“好杯子!”我的喝彩声脱口而出。“好刀法!”水猴子坐我旁边,捡起那掉落的杯圈,边观看边赞叹,然后装入了自己的裤兜。旭烈虎就站在我的身前,听得喝彩声,却没听清我夸赞的...

《猎尽天龙夏玉芳范迩》精彩片段

那杯酒还没送到嘴边,一道寒光蓦然亮起,从我面前一闪而过,手中的酒杯瞬间便已断成了两截,上端的一圈杯口顺着寒光的去势滑落,惊呼尖叫声立即在耳边响起,也分辨不出有没我那女人的声音。

削断杯口的刀光既快且准,可是既没杀气,又少了一丝灵性,不能带来实质性的威胁;更吸引我注意力的,反而是手中的杯子。

我曾经听说过,为避免在不断迁移中损坏,草原上的牧民们都用金属制做饮食器具,其中最富裕的更是用昂贵的金子制作杯盏,此时我手中的金属酒杯,被削去一圈,露出黄澄澄的断层,果然像是足料的黄金所制。

“好杯子!”

我的喝彩声脱口而出。

“好刀法!”

水猴子坐我旁边,捡起那掉落的杯圈,边观看边赞叹,然后装入了自己的裤兜。

旭烈虎就站在我的身前,听得喝彩声,却没听清我夸赞的是什么,就已露出洋洋得意的表情,昂着头傲然说道:“我们牧民,终日与刀为伍,刀法强过其它任何民族!

这位朋友,你如果习练过刀法,不妨与我比试一下,也算以刀会友。”

我抬头向他看去,那小子一脸的兴奋期待,眼中闪烁着嗜血的光芒,什么以刀会友,分明是找上门来叫阵的!

这要是依着我头些年退隐之前的性子,肯定早就拔刀对上了,但是现在,我还真没有争胜的心,唯一牵挂的,也只有那移情别恋的女人,可惜她体会不到。

“这位小兄弟,你看看,我今天这身打扮,像是准备玩刀的吗?”

我笑着扯了扯休闲服的衣领子,虽露出了里面的鲨鱼皮紧身衣,却不担心被普通人认出。

论年龄我其实比旭烈虎大不几岁,但是经历的事情多些,心态也更为老成,所以自然而然的把他叫做小兄弟。

那年轻气盛的小子倒是实在,见我认怂,虽显得更加得意,却也不再非逼着我比试,毕竟他的目的还是女人。

就在他准备转身走开时,一旁的水猴子却有些不满,可能他原本想看场热闹,结果没有打起来。

他这不甘心的劲头上涌,大着舌头开口嚷道:“等……等等,你小子这就要……要跑?”

旭烈虎一皱眉,扭身向水猴子看去,水猴子猛地站起,旁边烧火棍怕他惹事,赶紧捉住他胳膊肘,想拉他坐下,水猴子却发力甩脱,然后两只手同时指向我的后背,扯着嗓子大声嚷道:“你们……看,他随身背着的,可不是鱼竿,那是……我们中原的刀,最好的刀!”

经水猴子这一指点,所有牧民再次向我看来,我确实背着那渔具袋,里面装着两把唐刀,外出狩猎刀不离身,这是多年来养成的习惯。

那可恶的水猴子,竟然还嫌事情不够大,又补了一句:“他外号叫……叫剑龙!”

旭烈虎闻言一愣,再次转过身向我逼来,这次却瞪圆了眼睛,咬紧了后槽牙,腮帮子都暴出青筋,右手抓住腰间的刀柄,恶狠狠的向我说道:“这位剑龙朋友,你是看不起我,所以不愿和我比吗?”

眼看事情有些不可收拾,我正犹豫该怎么拒绝,杜老头先放下酒杯开口道:“我们的刀剑,不会指向朋友,只会对付敌人和野兽。”

安帖伯克老人也不愿看到冲突,随声附和道:“旭烈虎,你要做什么?

强迫朋友们比试,可不是我们牧民的待客之道。”

旁边桌上的腾奥拜正喝得酒酣耳热,听到我们的争执,也来了精神,虽未出言挑唆,却也并不劝架,反而有些好奇道:“既然安帖伯克说话了,朋友们不愿比刀便不要比。

但那位胖朋友说了,剑龙朋友带着中原最好的刀,怎么也得亮出来,让我们牧民都见识见识。”

我有些无奈的看了一眼杜老头,见他微微点头,便解下渔具袋,取出那把较长的唐刀,双手捧着递到旭烈虎面前,微笑说道:“现在哪有什么中原不中原的说法,咱们都是中国人。

这柄刀更不敢称作最好的刀,不过只要朋友们想看,尽管拿去看。”

没有比成刀法,不能显示威风,旭烈虎很觉扫兴,他随手接过我的唐刀,拔出仔细看时,那刀刃像是抹了一层油光,不算闪亮却很温润,刀身也不似其它种类的刀,从头到尾直来直去,基本没有弯曲的弧度。

这种刀令他颇为新奇,试着挥舞了两下,发觉运劲方式和手感与弯刀截然不同,便皱着眉头有些不屑道:“这烧火棍一样直的东西,也能叫做刀?”

此话一出,我们的队友烧火棍可就不乐意了,他性子原本还算沉稳,平时也不轻易动怒,喝了点酒之后竟然被一个毛头小子惹的有些上火。

他右手猛地按住水猴子的肩,把他按得坐回了地上,自己反而站起,瞪着眼高叫道:“烧火棍怎么了?

我们那家伙除了够直以外,优点多得是,像不倒的金枪一般坚挺,你们那短小的弯刀算什么,根本就是小孩子的玩意。”

烧火棍这话其实说的不是刀,而是另有所指,但牧民们性子憨厚,哪里能听出旁的味道,都以为是真的在贬损他们的武器弯刀。

原本已经趋于平稳的局面,又被烧火棍搅得再次沸腾起来,他这烧火棍的外号真不是白叫的,总能在不经意间捅出火星子。

“最高的山峰只有一座,最好的武器只有一把,安帖伯克不喜欢和朋友们比刀法,怕会伤了和气,咱们只比谁的刀更好,这总可以吧?”

腾奥拜可能早有此意,便顺势把话说了出来。

旭烈虎早已急得哇哇直叫,一众牧民也跟着嗷嗷的喝倒彩,几名老者更是面面相觑,难以压制住局面。

这骑虎之势已成,怕是我们自己人里,也有不少想看热闹的,我只好无奈表示同意,并向腾奥拜问道:“不知朋友们想怎么个比法?”

“要比锋利,当然是两刀对砍,谁心疼就算输,如果不愿认输,刀被斩断了也是活该!

另外,输了的人必须连喝三碗酒,不许耍赖!”

旭烈虎发起了狠。

“好,就这么办,我拿着不动,让你先砍!”

嘴上答应得痛快,可不是我酒喝多了犯愣,而是心里有数,以我多年用刀的经验,一把刀的好坏,通过劈砍时的刀声就可轻松分辨。

所谓刀声是行家的术语,普通人一般称做破风声,其实就是刀刃急速切割空气,造成自身轻微震动而发出的声音。

其音质会随着刀的材质、锻造手法、形状、厚度和挥舞方式而变化,简而言之,刀声越尖锐响亮,说明刀刃震动越快,刃口越薄越锋利;刀声越厚重低沉,说明刀刃震动越慢,刃口越厚越粗钝;但如果一把刀本就薄而锋利,但刀声却沉厚难辨,那这把刀就是难得的好刀。

旭烈虎舞刀并无特殊技法,发出的刀声尖锐刺耳,表明他那把弯刀看似锋利又光亮,其实没什么特别,只是平日里打磨保养的好些。

我的唐刀则不同,乃是完全依照古法锻造,使用工艺名叫‘百炼钢’,不仅锋利无匹,而且外硬内软,拥有极强的韧性。

这手法在国内已几近失传,数年前我无意间帮助过一名隐世的怪人,他才倾尽平生所学为我锻造了两把,权当是报恩。

在周围人群嘈杂的起哄声中,我走到地毯中央的空处,双手握紧唐刀刀柄,将刀刃向上平举,旭烈虎也手持弯刀,蓄满了势。

牧民们的起哄声更甚,这处聚居地也不知共有多少牧民,听得起哄声响,有几名半大的小孩子从毡房之外钻入,围在我们四周不远处,眨着亮闪闪的眼睛瞧热闹。

牧民们人多嘴杂,我们的队伍也非铁板一块,只有杜老头和小丁香目露关切,烧火棍装作紧张,水猴子幸灾乐祸的坏笑,小王一脸冷笑盼着我出丑,女人虽然喝得站不稳,却还是扶着小丁香,斜着醉眼瞥来。

感受到人群聚拢后投来的目光,旭烈虎越发亢奋,猛地一声大喝,犹如天边炸响的惊雷,精壮的臂膀肌肉暴起,自上而下奋力向我手中的唐刀劈砍,取得是锋刃偏下部,接近刀柄的位置。

只听‘叮’的一声脆响,刀刃碰撞,我双臂略微一震,那柄寒光闪烁的弯刀却已断成了两截。

这结果在我看来是理所当然,在旭烈虎和所有牧民们看来,却极其出乎意料,甚至到了不可接受的程度。

毡房内突然安静了下来,甚至能听到火把和蜡烛燃烧时发出的极细微的噼啪声响。

我轻轻咳嗽了一声,用尽量友善的语气,说出早就编好的台词,以免局势变得群情激奋,一发不可收拾:“现在已经是二十一世纪,冷兵器时代早过去了,刀剑只能算生活用品,是好是坏也不必太在意。

之前不敢和你比刀法,是因为确实没信心,就算兵器上占便宜,也未必能赢你。

这样吧,我跟你保证,将来再遇到给我铸剑的师傅,定会请他打造一柄最锋利的弯刀,然后再亲自送来给你。”


幸亏我们同来的几人早已回进车内,只有我陪着老二挖坑埋尸,猎鹰翻来覆去也只是袭击我们两人,我的长刀已断,便用那柄短刀应付,却也不忍心伤它,只是用刀背将其推开。

我们一再留手和忍让,那头猎鹰可丝毫不领情,反而越扑越凶,尤其是看得老二不反抗,竟然也不再振翅退走,反而抛下了我,只是围着老二又扑又啄,老二左手虽有护臂,右手却无护具,挡来挡去便被抓的鲜血淋漓,他依旧咬着牙强忍。

又过得片刻,老二的头顶又被锋利的鹰喙啄中,鲜血浸湿了短发,顺着他那凸起的额头流下,把那蒜头一样的鼻子都染成了红色。

我和他虽算不上朋友,但也绝不是敌人,对这种状况实在有些看不下去,怕他再耽搁下去会吃大亏,便捡起一块石头,用投掷匕首的技法向猎鹰掷去。

老二正在拼命防御,偷眼却看到我扔来的石块,竟然顾不得自己,伸右手挡在猎鹰之前,石块正中他的手背,砰地一声大响碎裂开来。

我原打算用石头击伤猎鹰,这一掷便没怎么留力,他的手背吃了我这一击,鲜血长流自不必说,怕是就连手骨都已经受损,而他却哼都没有哼一声。

没了右手臂的阻挡,猎鹰趁机又是一口,锋利的尖喙像凿刀般插入老二的头顶,啄了个皮开肉绽,之后却被袭来并崩碎的石块惊到,转身振翅上飞。

我再次捡起一块石头,想趁着猎鹰腾空速度尚缓时将它砸落,正要发力猛掷,不料却被人拉住手腕。

心中暗叹了一声,我转头向身边看去,其实不用看也知道,定是老二舍不得自己的猎鹰受伤,而出手将我拦下。

果然不出所料,首先映入眼帘的,正是老大那被血染红的蒜头鼻子,我忍不住就想调笑两句,突然眼尾的余光隐约捕捉到一副庞大的黑影,似乎是从天而降,可却没听到丝毫声音!

“天雷子!”

高喊示警的同时,我急忙纵身挡在了老二身前,怎料那从天而降的庞大黑影并未袭击我们,而是直奔老二的猎鹰而去。

那头猎鹰正在奋力的振翅上飞,黑影却是凌空下扑,速度比猎鹰快了许多,就像是团吞噬一切的暗涌,将猎鹰包裹在其中,然后骤然减速,落在了不远处的地上。

那巨大的黑影站定之后,才展露出全部的体态,它竟然也是一头猛禽,却比猎鹰大得多,站在地上比八、九岁的孩子都高,身长怕是超过一米五,遍体黑色羽毛的覆盖下,是粗壮结实的身形。

最惹人注意的还是那双翅膀,落地后也不合拢,反而半张着煽动不休,其宽大异常自不必说,边缘处的长羽竟然呈现一抹淡淡的蓝色,也不知是沾染了颜料,还是昏暗月光下带来的色差。

那钢铸似的脚爪,仅一只就把那猎鹰抓个结实,老二饲养的猎鹰虽也算是鹰王级别,却乖乖的任由它抓着,而且浑身微微颤抖,不敢做丝毫反抗。

确实是我们疏忽大意,这一天只顾着追踪狼群,却没留神天上,更不知何时便已被这大鸟盯上。

“就是它!

昨天在半路上看到的怪鸟!

果然是一头大雕,先别急着动手!”

杜老头打开车门,在车里高声叫喊,意在对我提醒,不要轻易伤害这头突然出现的怪鸟,说不定能从它身上能找到失踪的扎克鲁的线索。

大雕我自也认得,这头怪鸟却比普通大雕更大了一号不止,落地后也不再飞起,一只脚爪踩着猎鹰,亮闪闪的眼眸牢牢盯着我们,乍着翅膀也不合拢,似是在耀武扬威一般。

看那大雕不动,我便也不动,只是牢牢盯着它,老二也借着初升新月的暗淡光芒,勉强看清了状况,却急的团团乱转,有如热锅上的蚂蚁,更慌急的叫喊出声:“俺的鹰子!”

怎奈枪已被我削断,他犹豫了片刻便想赤手空拳冲上,去解救他的心肝爱鹰。

可还未冲出便已被我拉住,我劝他稍安勿躁,又安慰说他的猎鹰不会有危险,因为这头巨型的大雕也是由人驯养,并且它的主人正在赶来,已到了不远处,很快就能见到。

我这番话并不是瞎编,那头大雕的爪和喙也很锋利,丝毫看不出磨损的迹象,而且我确实听到了飞驰的马蹄声。

果然不出我所料,仅过了盏茶时间便有一骑从西北方向驰来,那是匹纯黑色的马匹,奔行之时踢声极轻,速度却奇快无比,犹如黑夜中的幽灵;马上的骑手也是全身的黑衣,更诡异的是,就连面孔也是纯正的黑色,只有两只眼睛白的耀眼。

黑马奔至大雕的近前才收足停稳,骑手翻身跳下马背,看身形竟然是名女子,她站定后也不说话,先走到那大雕身前,俯身将一条鲜红的肉条塞进大雕的嘴里,那大雕似乎吃的高兴,得意的发出两声‘呱呱’怪叫。

喂了大雕之后,那女子才转身向我们看来,我也趁机仔细打量她,那女子大约二十来岁的年纪,生得极为高大,几乎与我都相差无几,身着一套类似冲锋衣的贴身服装,腰间系着一根皮带,上面挂着一把手枪和一柄猎刀。

不过最令我惊奇的是,她竟然真的是名黑人,肤色之黑就像是无尽的夜色,却又闪着健康的光泽,一头黑发扎成了麻花辫,脸上五官端正秀丽,口唇略嫌肥厚却不失性感,脖颈细长笔直,两肩又窄又平犹如刀削,身材修长健美而又结实,浑身上下都是匀称健美的肌肉。

“你这女子是唱戏的?

脸咋这的黑了?”

老二放枪时反应极快,看人却没什么眼光,还以为那女子的头脸是故意涂成的黑色。

那黑人女子双眉一扬,饶有兴趣的看着我们俩,又抿嘴一笑,露出一排洁白整齐的牙齿,而且竟然说了句清晰的普通话:“我这脸色是天生的,不信过来摸摸啊,你自己涂了一脸血,还好意思笑话别人?”

老二虽然头皮破损流了满脸的血,但伤势并不严重,只是看起来极其狼狈,而且他也不善言辞,被黑人女子噎了一句便不知如何接口,更不敢真的上去摸人家脸,只好扭头向我看来,显得不知所措。

我可也没想到,在这偏远的山区还能见到一名外国黑人,还是个漂亮的女子,至于她的身份和目的更是无法猜测,只好试探着问道:“你这姑娘,是非洲来的留学生吧,不好好上学,一个人跑到这大山里做什么?”

“谁说只有留学生才能来中国?

我也是来打猎的,来这里都快两个月了。”

黑人女子的普通话虽然说得还算标准,但仔细听来,依旧能分辨出一丝与众不同的音调,但也只是极其的轻微。

在荒郊野岭还能遇到外国人,本就极不可思议,而且来人又是名女子,更看不出有什么敌意,她刚与我们说了两句话,越野车已经车门大开,杜老头和水猴子等人早已下车围了过来,就连刚才受惊吓的女人都不顾危险来凑热闹,只剩下半死不活的小王留在车内。

虽然野狼刚在这附近拖走一人,但它早已经离去,而且众人聚在一处小心提防,也不会再轻易着了道。

水猴子是众人中最兴奋的一个,就像是闻到了猎物的猎犬般,双手扶着大肚腩,一路小跑就到了那黑人女子的身旁,凑近之后腆着脸说道:“这个妹儿啊,你好啊,还是个国际友人,长得可真是够黑,不过也挺俊,水哥就喜欢有个性的妹子,不知成家了没有?”

被我们一群人围住,那黑人女子竟然丝毫不觉紧张和羞赧,反而还显得很高兴,嘻嘻笑着对水猴子说道:“胖哥哥你好,你长得可真白,就是味道有点大,我和蓝羽都不喜欢有……味道的朋友。”

“你这外国妹儿在哪学的汉语,说话真不中听,和剑龙婆娘一个德行!”

水猴子原本陪着笑的肥脸陡然沉了下来,气愤的大声抗议。

杜老头瞥了水猴子一眼,没好气的笑了笑,又点了一袋烟,才缓缓说道:“老头子从不做外活,还真没多见过洋人,更没见过黑色的洋人,你这女娃娃中国话说的挺好,佩服!”

“老先生这么大岁数,还敢来打猎,我也佩服!”

黑人女子笑道。

“我老头子名叫杜龙,不知你这洋人的女娃娃叫什么名字,来这里所为何事?”

杜老头接着问。

“我叫嘉拉迪亚,这是我的伙伴蓝羽。”

黑人女子摸了摸大雕的羽毛,“我们来这里,是为了找一头天龙。”

“天龙?”

杜老头明显是吃了一惊,我们几人也尽皆震惊,龙可是传说中的生物,怎么可能真的存在?

“你们不是也在追它吗?

那头最大的狼就是天龙,我还以为你们知道的。”

黑人女子眨着大眼睛,露出疑惑的目光,又继续说道:“我们追了它好几个月,从蒙古国追到这里,它平时总是与狼群一起活动,今天蓝羽在天上见到它落单,我才赶来碰碰运气,没想遇到了你们。”


几秒之后,有台垒球投射器中传出‘碰’的一声大响,在密闭的健身房中听来,就像是枪声般轰鸣刺耳,同时从投射器的出口处喷出一颗垒球,因为速度太快,竟似是道模糊不清的灰影。

垒球的目标不是我,而是斜斜向上飞去,撞击到天花板后,虽弹射别处,却力道不减。

‘碰碰碰……’的响声很快便持续出现,几台投射器都开始喷出垒球,那些密集的灰影完全没有固定目标,却在健身房中散乱弹射碰撞。

这间健身房,专门用来锻炼曾经熟习的技能,还有反应的灵敏度,我每天都要坚持几轮高强度训练,它纯粹只是一种习惯,以这几年养尊处优的生活状态来讲,完全没有必要。

拜这习惯所赐,从前的艺业和身手并未荒废,可惜的是,也没能更上一层楼,我无法照顾到健身房中的女人,所以给她弄了一块盾挡在身前。

平日里练习时,我总是用铁棍来做武器,而这最后一次,却换成了真的刀剑,任何飞向我的灰影,都被一刀劈做两半,有劈砍不及时,便闪身躲避,偶尔一道红影闪过时,我抬手射出一支匕首,再继续应付灰影的侵袭,激烈的活动持续了十几分钟,全身的匕首已经用尽,灰影却似越发密集。

喷射而出的垒球持续不断,带来的压力更像是无穷无尽,很容易令人心生绝望,进而失去抵抗的决心和信心。

我的状态也越来越差,不仅体力逐渐下降,而且频繁出现莫名的分神,已经被击中了好几次,虽然疼的钻心,我却咬住了牙关,哼都没有哼出一声。

垒球的攻势还会持续很久,我心里一清二楚,因为这种训练方式就是我自己的独创,虽然近乎残酷,却效果极佳,不仅锻炼技艺,更能磨炼意志,如果求胜之心不够坚定,或是无法摒弃所有杂念,就只能败给这密集如雨的垒球阵。

这么多年的训练我从未退缩,这最后一次,更不能允许自己失败!

一念及此,却激发了心性中的狠厉,我的求胜欲望变得空前强烈,几乎膨胀得压倒了一切,咬紧牙关坚持,毫不松懈的砍劈和躲避,终于令我从纷乱的杂念中逐渐脱离,专注的感应着外界袭来的物体,只依靠长期锻炼而出的技艺做出本能的应对。

这正是我能达到的最佳状态,身体和意识完全集中于同一件事情,丝毫不受任何负面情绪的影响,我把这个状态叫做‘无念’,或是‘身心合一’。

正当我沉醉在那美妙的状态中,进退趋避变得毫无破绽,在垒球阵中应付自如之时,耳中却传来健身房大门开启的声音,随后,剧烈的撞击声、沉闷的倒地声、女人的尖叫声接连响彻。

糟了!

我心头一紧,忍不住暗骂一句,刚才虽然锁了健身房的门,钥匙却留在门外,不知哪个不长眼的家伙,非要打开门进来,这特制的垒球投射器可不是哄小孩的玩意,出口速度接近一百千米每小时,击中要害的话,可以把普通人打成重伤的!

为避免更多的危险,我只能立即采取行动,一边劈砍躲避灰影,一边向投射器接近,费了一番功夫后,终于关掉了所有机器。

女人早已迫不及待的冲向门口,一名身材高大,头发微卷,五官端正的青年正半躺在门外,面露痛苦的神色,左手肘略微撑起上半身,右手拿下了眼镜,用掌部捂着额头。

“大王!

你感觉怎样,伤到哪了,要不要紧?”

女人关切的表情可不是装的。

“我……我没事,就是有点头晕,过一会就好的。”

那卷发年轻人,正是我的私人助理兼司机,名叫王国安,论年龄大我几岁,不过也未到而立之年,他虚弱的应了一声后也不站起。

“你跑到这里来干什么?”

女人露出一丁点埋怨的神色。

“小夏,我不太放心你和范……小范单独在一起,就上来找你……”女人挨着他坐到了地板上,把他的头放到自己的大腿上,皱着眉露出怜爱的眼神,看那表情,几乎像是甘愿代替那青年承受痛苦。

“夏玉芳!

你干什么,你是我老婆!”

看到那幕,羡慕、嫉妒、愤怒一齐涌上我的脑海,我感觉自己的眼球已经瞪出了眼眶,几乎就要挥出手中的刀剑,斩碎这令人无法接受的现实。

女人却站起身,挡在那青年身前,盯着我的眼睛淡淡的说道:“范总,请记住,我们已经签了离婚协议。

刚才我看了你的表演,终于知道你有多厉害,恐怕几十个人联手也打不过你一个。

不过要想伤害大王,先得过我这关,我知道反抗没用,也不会还手。”

我咬紧了牙,嘴里传来淡淡的腥味,终于稍微冷静下来,转过身不再看她们,再次回进健身房中,地上大半的垒球已经被我斩碎,二十四个涂成红色的垒球被匕首钉住,其中十七个被钉在标靶的靶心,五个钉在标靶之内,三个却在靶外。

不满的摇了摇头,我心里却也清楚,训练开始时的抑郁心情影响了状态,导致身手和准头都有些退步,身上这套紧身鲨鱼皮轻甲,最多能够容纳三十六柄匕首,而我现在连二十四柄都不能完美的驾驱。

但是,经过这轮高强度训练,目的也算达到,我暂时摆脱了情变以来的颓废状态,失落、哀伤和挫败的情绪虽仍不时涌现,却已经不再深陷其中。

拔下并收回所有匕首,唐刀入鞘再装进一个细长的渔具背袋,我没有脱下紧身衣,而是把休闲装直接套在外面,再斜背了装有唐刀的背袋,然后走出健身房,居高临下的看着地上的卷发青年:“行了小王,起来吧,一个垒球而已,别装了。”

“你……”女人向我怒目而视。

“小夏,扶我一把!”

卷发青年终于站起,却搭着女人的肩膀,捂着额头手还没松开,却先挑衅的说道:“小范,多谢你,平时小夏都不怎么好意思和我多亲近。”

我正想反唇相讥,却突然听到电话响起,接完之后,也不看那卷发青年小王,而是对女人说道:“下楼,跟我出发。”

“你有没有点人性,大王伤成这样,你还逼着他走?”

女人一急,险些哭了出来。

看到她要哭,我也是一急,略有些恼怒的叫道:“擅自闯进我的健身房,他是活该!

还有你,我叫你跟我走,关他小王什么事!”

“从现在开始,大王会一直陪在我身边!”

女人认真的向我嚷道。

“小夏说的没错,我早决定了,这辈子都陪在她身边!”

小王也附和着表态,那赌咒发誓、呲牙咧嘴的神情,差点让我把早饭吐了出来。

“我不管他,只管你,不跟我来,协议就作废。”

我瞪着女人,扔下一句话,当先便走,心里既怕她不跟来,又不想看到她和别人亲热的样子,实在矛盾已极。

“小夏,我们跟上去,这点小伤不算什么,他小范能做到的事情,我也能做到。”

卷发青年小王扶着女人的腰,亦步亦趋的跟在我身后,我却暗自冷笑,反骨的下人,吃里扒外、婊子养的东西,你算什么玩意?

还敢趁机占我女人的便宜,先由得你蹦跶几天,只要你敢跟来,保证让你有来无回。

走出大厦底层的正门,不远处就是城市的主干道,人来车往忙碌无比,我却看向人行道边,那里停着辆肮脏不堪的七座越野车,司机位置的车门大开,一名白白胖胖的青年正靠坐在驾驶位,翘起一只不穿鞋袜的肥厚脚掌,蹬在副驾驶位前方的挡风玻璃上,身穿的运动服前襟敞开,两手不停揉搓自己那凸挺而洁白的大肚腩。


那老爷子不紧不慢,优哉游哉的吞云吐雾,我却怕他算计的时间有误,万一天黑了还没和汽车汇合,我可未必护得他住,便又催促道:“老爷子,抽两口过过瘾得了,咱们还有正经事要做!”

杜老头依旧眯着眼,摇头晃脑的慢慢说道:“老弟啊,你没尝过,便不知这烟的门道,抽一袋烟,只有这第一口的味道最好,越往后便越没什么滋味,就像人这一辈子,越到后头,活的越没意思。

不过呢,无论味道变不变,烟还是那袋烟,所以老头子每抽一袋烟,都一丝不剩的抽完,这是我给自己定的规矩。”

他这番话我是第一次听说,虽觉似有所悟,却又抓不住要领,突然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,便对杜老头说道:“您说的这么玄乎,能不能让我也抽两口试试,不瞒您说,我最近也觉得生无可恋,不知道今后该怎么办呢。”

这老家伙闻言抬起头,点着头眯着眼对我笑了笑,却不说话,反而狠吸两口,直接抽光了那袋烟。

我正在心里暗骂他小气,谁知他却再次填满烟丝,又用袖口擦干净了烟袋的嘴子,然后递到我手里,面色郑重的说道:“老弟,我这土烟可有些门道,用得是自己栽出的品种,名叫‘五味草’,然后再挑出最好的叶芯,在阳春三月第一场雨后,拿到村子几十里之外的运河边晒干,最后用梨树枝烧炭烤制。

吸的时候可深可浅,口感鲜亮而又微辣,就像是老头子最爱的三月天,虽不是大烟,却很是有些瘾头。”

我接过那烟袋,点燃之后深吸一口,却只觉苦涩辛辣,呛得眼泪直流,杜老头却低声笑了起来,还伸手轻轻拍了拍我的后背,意味深长的说道:“怎么样,品出点味道来了吗?

别着急,慢慢抽,还没到该走的时候,听到枪响再说。”

这老头还真是不着急,说话也越来越叫人听不懂,我也懒得多问,皱着眉强忍着口腔中的苦辣,又吸了一口,只觉头脑清楚了些,看来确有提神醒脑的效果。

领路人不急,我急也是无用,正要抽第三口,却真的听到了清脆的枪声,就从前方不远的地方传来,在这山沟里回荡不休,我立即低头下蹲,又把杜老头按倒。

突兀的枪声令我有些紧张,可不知那三人是否已经得手,杜老头却好似早已料到一般,蹲下之后冷笑一声说道:“老弟,不急,慢慢抽,枪还得放一阵,停了咱再走。”

要说这老头,真是年老成精,想不服都不行,密集的枪声果然开始连续响起,也不知那些人遇到了何物,按着他们的说法,只要那老二出手,本应一枪就解决问题。

我们耐心的等待了半晌,枪声果然停歇,山沟里突然安静下来,却更令人心惊。

“行了,想抽烟再找老头子讨要,现在该去看看了。

你老弟在前面打头阵,听说你有一手刀劈子弹的绝活,可得打起了精神,千万别失了手!”

杜老头取回烟袋,磕掉火星子,又别进腰间,接着缩在我身后,看来已做好了再次出发的准备。

刚刚那几口烟抽得我嘴里苦涩难耐,忍不住先吐了一口吐沫,才拔剑在手继续前行,同时愈发严加戒备,又行了几百米依然没遇到什么危险,这条山沟却变得宽阔了起来,地上的碎石也被泥土和砂砾取代。

越向前行进,地形竟然越发开阔,小山沟变成了狭窄的山谷,谷内地势虽有些起伏,却长满了高矮不一的植被,其间还散布着巨大的灰白色石块。

向稍远处看去,地势又渐趋平整,石块也变得稀少,到处都开满了狼毒花和高山杜鹃,虽略有干枯凋谢的迹象,却依然显得郁郁葱葱,生机盎然。

杜老头在我背后亦步亦趋,明显是用我来做掩护,我也不介意,因为金字头本来就是冲锋陷阵的角色。

正当我打起十二分的精神,小心翼翼的继续前行时,一道黑影从天空盘旋掠过,落在十几米外一块高大岩石的顶端,我脚步一停同时向那黑影望去,竟发现那是头猎鹰,体长不过半米,正在合拢宽大的翅膀,流线型的身躯粗壮矫健,浑身的羽毛呈黑褐色,茂密而又齐整,收拢后的两翼闪耀着釉彩一般的光华,黑得发亮的脚爪牢牢抓着岩石,亮黄色的喙弯曲而尖利。

猎鹰落稳之后便歪着脑袋瞅向我们,金黄色的大眼睛眨动之间,闪烁着冷漠而犀利的光芒,我却也看清了它口中紧紧叼着的物事,似鸡蛋般大小,圆滚滚、光溜溜,色呈灰白,还正向下滴血,竟然是一只大型动物的眼球!

“这只猎鹰是由人驯养的,而且岁数不大,你看它的爪子和喙,又光又亮和锥子似得,说明它不用经常捕猎。

如果是野的,早便已磨得发钝了。”

杜老头也看清了那只猎鹰,在我身后继续沉声说道,“如果老头子猜得不错,应该是那三人带来的畜生。”

杜老头自不会看错,我也认为那头猎鹰是被人驯养而出,关于驯养猎鹰的门道我所知有限,总之是门相当高深的技艺,而且需要花费极大的时间和精力,甚至需要通宵达旦的陪伴和训练,所以又被称为‘熬鹰’。

当今这世上,仅有一些还算高明的猎户世家掌握着驯养之法,而且在国内已几近失传。

据说想要得到一头合格的猎鹰,必须先得走遍荒山野岭,寻找到最优良的品种,然后从野生的鹰巢中取出多枚未孵化的卵,将所有孵出的小鹰集体饲养,虽不用逼其自相残杀,却仍旧要挑选出其中最具灵性的并严加训练,才能成为可堪大用的亲密伙伴。

而在普通的猎鹰之上,还有一种最顶级的猎鹰,俗称鹰王。

想要驯养出一头鹰王,需要花费的心血更加难以想象,可一旦成功,便如获得无价之宝,在古代甚至还将它们当做哨探,从空中侦察敌情。

鹰王不仅能给普通猎手提供无与伦比的助力,从高空寻找和追踪猎物,甚至还能帮助主人狩猎大型猛兽,传说中它们能学会极其高超的本领,擅长攻其不备啄瞎猛兽的双眼,令其完全丧失战斗力,任由主人宰割。

眼前的这头猎鹰,正叼着一只血淋淋眼球,必然是刚刚从猎物的眼眶中啄出,可见它也曾受过专业训练,懂得袭击猎物的要害,很可能正是一只鹰王;而被它袭击的猎物,十之八九就是那头巨大的野狼,科克谢列克。

“老爷子,鹰子叼着眼球,看来他们已经得手了,咱还是晚了一步!”

我有些灰心丧气。

“哼哼,依我老头子看,这鹰子不去找主人,反而落到石头上,恐怕不是什么好兆头。

虽然是被人养熟了的扁毛畜生,你老弟也得多留点神。”

杜老头还是那么镇定自若,他的状态感染了我,而且我对他的判断也相当信服,再次抖擞精神迈步向前,同时也对那猎鹰多了一丝戒心,可那猎鹰却似对我们没什么兴趣,只是不停的玩弄那只眼球。

山谷中的地势虽开阔了许多,光线却渐趋暗淡,想来夕阳已即将落山,过不多久便会完全黑下来,随着天色的变化,山间的晚风也渐起,吹拂得遍地野花如同波浪般起伏不断。

夕阳中的狭长山谷,浪潮也似的花海,本应是浪漫的美景,而我却逐渐心生寒意且畏惧莫名,也不知为何,越看这遍地摇摆不停的花朵,越像是蠕动不休的彩色鳞片,这狭长的山谷仿若变成了一条遍体彩鳞、巨大无比的蟒蛇,而我们竟然正走在这条蟒蛇的身体上!

虽然明知是错觉,但心头的恐惧和不安仍旧渐趋强烈,冷汗已经浸透了我的全身,可却无论如何也搞不清恐惧的来源!

这是从未遇到过的诡异情况,似乎正在威胁我的,并非来自外界的危险,而是源于内心的莫名感觉。

这纯粹的恐惧感到底是怎么回事,会不会自己把自己吓死?

我心里突然冒出这个想法,却也是情理之中的担忧,再这么走下去,说不定真的会被自己心中的恐惧吞噬,完全失去理智而变得疯狂。

“老弟,左前二十米外,有块三角形的石头,它附近的草被压塌一大片,后面十之八九藏着东西,你千万留神!”

这句话从我身后传来,却并非杜老头所说,虽是在提醒我注意,仍旧听得我心惊,因为那说话的声音冷若冰霜,毒如蛇蝎,狠若豺狼,仿佛出自幽深不可测的无底深渊,想要吞噬所有生灵。

我骤然停住了脚步,只觉一股凉意从心口窜出,顺着血液流遍全身,随后身体竟然失去了各种感觉,包括温度、疲累甚至是疼痛!

对绝大多数的普通人来讲,这是身体本能激发出的极特殊状态,只有在生死关头,大脑的特定区域变得极度兴奋,暂时屏蔽了某些神经反射信号才有可能出现。


我们七人没日没夜的开车,赶了三四天的路,就为了这次的委托,现在终于到了和雇主说正事的时候,双方会谈的场所,还是在昨晚饮宴的大毡房,房内已经收拾的干净,桌上早已摆好了各类奶制品当做早餐。

参加会谈的牧民出乎意料的少,只有沙吾黑德和安帖伯克两人,其余都被赶到了毡房之外,显然牧民之间也出了些问题。

他们二人就坐在我们的桌对面,和我们离的很近,似乎是怕谈话内容被别人听了去。

领队杜老头也不吃东西,只抽了两口烟,便急着向安帖伯克询问这次委托的详情:“安帖伯克老友,你是知道的,我们这些人,对付的都不是普通野兽,所以,无论事情有多惨痛,我们都不会觉得奇怪。

你别有顾虑,只要如实说出发生的事,剩下的交给我们来办。”

这种受人委托狩猎凶兽的行动,我们这行里的叫法是‘捡山落’,行动前首先要做的事情,就是搞清楚到底发生了什么,虽然在场的沙吾黑德明显是主人,但并不是他与我们联系,所以杜老头先向安帖伯克发问。

至于安帖伯克老人,我与他并不相识,水猴子等人应该也不识得,看样子很可能是杜老头的熟人,却不是我们的同道或前辈。

听了杜老头的询问,牧民中的长者安帖伯克当先开口答话,却表示自己只是想了个办法,并联系了杜老头,沙吾黑德才是真正的委托人,还是由他来说最合适,也最清楚。

沙吾黑德闻言皱紧了眉,却也不推辞,先端起桌上的酸奶碗,将满满的大碗酸奶一饮而尽,仿佛下定了决心,缓缓说道:“天上的云彩总是飘忽不定,人间的事情同样变幻莫测。

我选择听从安帖伯克的安排,请几位朋友前来,是因为这件事对我实在太重要,却又太离奇。

我先向政府求助,警察们来过,方圆百里内所有的好猎手也来过,但谁也没有把握,我觉得他们都帮不了我。”

听他话中的意思,此行应该不是单纯的猎兽那么简单,我和水猴子、烧火棍三人都打起了精神,小丁香虽然没有正式入行,却也聚精会神的倾听,女人显得很好奇,小王却明显有些害怕。

叹了口气后,沙吾黑德接着说道:“我们家族世代居住在这个山谷,只有冬天来临,才会向平原迁徙,等春天到来天气转暖后,必定回到这里扎营。

事情就发生在这山谷里,那是十天前,我们吃过了晚饭,天黑了不久,我那刚满十岁的小儿子扎克鲁出房玩耍,当时谁也没有在意。

毕竟他在这里生长,在这里玩耍了十年,这山谷里的每一寸土地他都熟悉,可谁知,那天他走出毡房后,就再也没有回来。”

虽只听了个开头,在座之人也都有了些猜测,却也无人出声,沙吾黑德似乎情绪有些激动,顿了顿又倒了一碗酸奶喝尽,继续说道:“我的孩子扎克鲁出去了许久,夜也深了,却总也不见他回进毡房,我和他娘就出去寻找,营地里遍寻不见,就去营地外喊他,仍听不到他回答。

我们发动了这里的所有牧民,找遍了山谷内外,还放出狗儿寻觅他的气味,可那些狗只在营地里打转,无论如何也找不到扎克鲁的踪迹。”

杜老头右手握着烟袋,却没有去吸,眯着眼自言自语道:“用狗都找不到,有些反常,我看这事真的不简单。”

沙吾黑德点了点头,向杜老头投去异样的目光,就像是溺水的人看到了救命稻草,又接着说道:“这位杜龙朋友说得很对,我活了一辈子,还从未遇到过这种事情。

我们询问了所有牧民,没有人看到他去了哪;我们清点营地内的马匹等牲口,也没有丢失;这营地四周都有警戒的牧羊犬,更不会放任野兽进入;而我那小儿子,就像是突然消失了一般。”

今早寻找我的唐刀时,众人都见识了麻头的本领,哪怕只留下一丁点气味,也必定逃不过牧羊犬的追踪,可是按着沙吾黑德所说,狗都只在营地内转悠,不就表示那孩子根本没有离开过营地?

如此推论,人就是在营地里莫名消失不见,真是匪夷所思,我们几人还未完全弄明白委托人的目的,却先感受到了这趟行动的诡异艰难之处。

场面一时变得很安静,众人谁也不说话,都在思索和猜测,我那女人突然两眼发亮,猛地站起,一副猜出谜底的得意神态,高声说道:“我知道了!

肯定是人体自燃!

这种现象极其少见,全世界都很少有报道,虽然原因不太明确,有人怀疑是球状闪电爆炸或者陨石撞击,但结果是相同的,就是受害者自己把自己烧成了灰!”

这番话一出口,所有人都转头看向她,女人也不怯场,大大方方的回视了一圈,接着还洋洋得意道:“你们这些人,居然敢自称什么探险家,连人体自燃都猜不到,还得劳烦本姑娘来教……这位朋友,你说的那种事情虽然不多,但我们牧民偶尔也见过……”安帖伯克插话道。

“什么?

你们见过人体自燃?”

女人原本以为自己足够语出惊人,而且猜测得八九不离十,结果听了安帖伯克的话反而被惊得呆了,水汪汪的眼睛瞪得老大,也分不清是好奇还是惊恐,尖叫着问道:“这么恐怖的事,你们怎么见到的?

在哪见到的?”

沙吾黑德也不卖关子,详细的解释道:“牧民放牧时遇到雷雨,无论人还是牲畜都很容易被落雷劈中,其中有些安然无恙,有些魂归天国,有些就会像羊脂蜡烛一样被点燃,最后化作灰烬,我们年长些的牧民都见过。

但我那儿子,肯定不是这样,那夜并无雷雨,山谷中也没有发现灰烬……”说着说着,那牧民汉子竟似有些哽咽,便低下了头,住口不言。

我那女人主动发言,也算做出了榜样,小王受到她的带动,也想提升自己的存在感,发挥些光和热,便鼓足勇气,放开想象,大胆猜测,却颤声发言:“难、难、难、难道……是被外星人劫持了?”

众人纷纷向他瞥视,却无人搭理,仿佛他刚才没有说话,而是放了一个响屁,他也自觉没趣,可怜巴巴的看向身边的女人,可能是想得到点鼓励,我那女人却没让他如愿,皱着眉狠狠瞪了他一眼。

小王吃了瘪,我心中窃喜,知道我表现的机会到了,是时候让那女人知道亲夫和姘夫之间的差距,便紧跟着发言道:“依我看来,有三种可能。”

其它人听我说话,都露出注意的神色,我顿了顿,接着说道:“第一种,是出现了特别的走兽,不惊动牧羊犬也能把人叼走,甚至还能掩盖气味;第二种,是来自天上的奇异猛禽,把人直接带上了天;第三种,那就是人祸,有人故意把孩子藏了起来,或者是……”我故意没把第三种可能说完,也算是照顾主人的情绪,但是谁都听得出,我的后话是说有其它牧民害了那孩子的性命,甚至是掘地埋藏或毁尸灭迹。

听我说完,众人又沉默了半晌,安帖伯克率先发话道:“这位朋友是明白人,不瞒你们说,我们所有人能想到的,也就是这几种可能,而且因为意见不同,还起过一些争执。

以腾奥拜为首的那批人,坚持认为是狼把那孩子叼走,因为就在今年春天,不知从何处迁来了一群狼,为首的那匹头狼巨大无比,据说还兼并了本地的狼群。

之前虽未曾做过什么伤害人畜的事,但它那体型实在令人恐惧,这一带的牧民们大部分都远远见到过它的身影,还给它起名叫做科克谢列克,在蒙语中的意思是草原上的恶魔。”

“实情就如安帖伯克所说。”

沙吾黑德接过话头,沉着脸说道:“来办案的警察们是另一种看法,他们认为是有坏人暗中做了手脚,而且已经立案调查。

弄得我们这个大家庭不再和睦,甚至开始互相猜忌,但我相信这些兄弟姐妹们,他们绝不会故意做出那种事。”

听明白了主人的意思,杜老头开口道:“这么说来,安帖伯克老友的看法和他们都不同,你相信是有东西把那孩子带上了天。”

“杜龙老友说的没错。”

安帖伯克重重点头道,“这些年我在这山谷居住,承蒙沙吾黑德老弟照顾,不需要再去放牧,有空闲时总喜欢看看天边的云彩,还有夜晚的群星。

大概在一个月之前,我偶然看到过一只巨大无比的黑色怪鸟,从东北方向的天边飞过,鹰隼之类的猛禽在这山里并不少见,可与那大鸟相比,都像是小鸡一般。

虽然我老头子岁数大了,却还没有老眼昏花,我可以肯定那是一只动物,而不是人造出的会飞的机器,可惜除我之外,没有其它人看到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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