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为能拿捏我,让我难受。
但在我眼里,能轻易被外人挑拨的所谓母爱,一文不值。
她那种作态,不仅不会让我难受,反而让我觉得恶心。
我看向演得正欢的江音,“装腔作势,挑拨离间的把戏,玩了几年,玩不够么?
十多岁的人了,整天说这种智障的话,到底你是智障,还是你以为听你话的人都是智障?”
我又看向面露愤怒的生父生母,“今天她能将人打进医院,明天就能杀人,你们要继续纵容这么个玩意儿我没意见,但不要到我面前来恶心我。”
“是啊,我是恶毒的贱人,你们的宝贝女儿打架斗殴,意图杀人,善良得很!”
“我是养不熟的白眼狼,毕竟我是别人家养大的嘛,你们偏心别人的女儿,我偏心别人的爸妈,有什么问题吗?”
“至少,养大我的爸妈,从来不会用贱人,恶毒这样的字眼来骂我。”
说完,我独自上楼,离楼下的一家三口,越来越远。
最终调查结果,我弟根本没有搭理过江音,更别提什么欺负江音。
反而是在我不知道的时候,江音缕缕挑衅,侮辱我弟。
但我弟从来没有告诉过我。
我弟的伤鉴定为轻伤。
可笑吧,伤得那么重,但因为没有断胳膊断腿,没有残疾,只能是轻伤。
生父生母专门咨询了律师,江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,导致轻伤,且已经年满16林岁,最高可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当然,3年是最高,如果得到受害者谅解书,积极认错,并且没有满18林岁,有可能判几个月缓刑,拘役,管制,甚至可以做不起诉处理。
也就是说,哪怕证据确凿,江音照样可以逍遥法外。
而生父妈的宠爱以及金钱,就是她逍遥法外的底气。
我弟已经出院,回到了他们租住的老房子里。
为了得到谅解书,生父让我去找我爸妈拿谅解书,我没有同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