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卧室。
看着阳台上的开关把手,耳边的声音愈来愈大!
要跑吗?
手足无措间,我突然瞥到了屋顶上红红的类似圆盘的东西,此时的它还在一闪一闪地发着红色的亮光。
那是……
好吧,走之前来干票大的吧。
看了眼四周,到处都是小妮的书,看过的、没看过的,打开的、没拆封的,遍布在沙发上、茶几上、地上……
我把书一本本地叼到那个圆盘的底下,直到摞成一个小山的高度。
看着金字塔形状的书堆,我满意地点了点头,又叼了点卫生纸放在书本上。
打火机就放在沙发前面的茶几的柜子里,我用嘴轻轻咬上柜子的把手,就把柜子打开了,然后叼起打火机来到书堆面前。
我把其中一本书翻开,露出发黄的页面。对于封面来说,这种里面的薄薄的纸张更容易燃烧,一点就着。更何况我还把卫生纸放在了上面。
但是对于打火机来说,我的爪子实在是太大了,根本无法正确地按照打火机的按钮。
我把嘴张的大大的,下牙抵住打火机的尾部,用上面的牙齿去按打火机的按钮。
实在是太滑了,我尝试了好几次都没有成功,打火机都会滑溜的从我的嘴中或者双手里跑出去。
终于有一次,我成功了!
但是火源燃烧的位置却不是书的页面,而是我嘴边的的毛发。
我赶紧放下打火机,把嘴和鼻子在地毯上猛地搓动。
还好,火被熄灭了。
为什么对人类来说易如反掌的事情,对一只小狗来说就这么难呢,连打开一只打火机都这么费劲……
我又看了一眼时间。
不能再这么耽误下去了!
我把我喝水的水盆叼了过来,长吁了口气,我再次咬起打火机。
我亲眼看着火焰把我嘴周围的毛点燃,之后然后赶紧把嘴递到书旁边,
尽管毛发燃烧的气味传入了我的鼻子中